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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怜身作囚笼燕(一条阴间if线) (4 / 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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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生死情报固然有误,塞外凶险却确有其事。孟霁华拼死把他从阎王殿门口抢了回来,周映年重伤昏迷几日,他就在病榻边不眠不休守了几日。

        也许是这一场让他晓悟了无论传闻如何神化,友人的生命毕竟脆弱,所以他告白了所有的心意。周映年只有苦笑,在一片黑暗中摸到孟霁华的手握紧,没有抗拒分开自己大腿的动作。

        自孟霁华把他带回家调养,情事更是不加节制,每天花样翻新让人苦不堪言,被调教得日益敏感的身体几乎让他感到陌生。忍过又一次剧烈的高潮,他已学会了忽略身下拧得出水的床褥,半是戏谑地想,老孟清心寡欲三十年,一朝开荤精力原来这么好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知道但凡自己提出商量,恋人当然会答应。但那毕竟是孟霁华,所谓“杀周先杀孟”,就算拼掉自己的命也要护他周全。他如何能对他说出拒绝的话语?

        何况……一个站不起来的瞎子,哪里有拒绝的能力呢?

        擅自停药已经五天。眼前黑暗虽然没有改善的迹象,顺着大腿摸下去,触感好像隔着一层障壁,至少知觉正在恢复,骨骼肌腱都好好地长在一起,绝非医师危言耸听的那样粉碎畸形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算下来他全身最严重的伤势分明是胸腹三处透骨刀伤,而它们早已结痂多时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限于尚未痊愈的内伤,全身经脉依然滞涩,能调用的内力不到三成。如此状态遇上寻仇的人恐怕不好办,但被当做瓷娃娃般精心呵护毕竟不是他习惯的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那个一丝不苟的人不可能赞同离开家宅的提议,他索性先斩后奏,趁人监督安排事务时从衣柜里翻出衣服穿好,把自己拖到了马厩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与孟霁华确立了恋人关系,一声不吭地离开岂非自断后路。所以在动身之前,他摸到书房,蘸了笔墨给人留下两个潇潇洒洒的大字:“出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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