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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来世....希望有来世。
2.
壮壮重生了,这辈子他一定会不再做出上次那般愚蠢的举动,他不过是一个配角,还肖想成为少爷人生之中的主人公。
其实,家生子不一定需要在主家工作,他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独立生活。壮壮上初中时,便向在少爷家中做保姆的妈妈提出住宿的要求,妈妈拗不过“青春期”固执的壮壮,于是只好答应了。不过壮壮确实争气,在普通的初中里也能读上重点高中,最后也上了一个好大学。
于是壮壮和少爷长大后几乎没有交集,小时候的交情自然也淡忘了。壮壮只有在主家办的升学宴的时候有见过他。少爷还是和上辈子一样,读了A大的王牌专业。想想自己那时候为了读A大连睡觉都只敢睡五小时,其余时间都基本用来疯狂学习,才堪堪到达A大的一个冷门专业的分数线。
壮壮觉得有些好笑,可能从一开始,自己便与少爷有诸多不适合,这个经验却活了一世才通晓。在酒席上,应是不经意的安排,壮壮与少爷竟坐在一桌。
“少爷,恭喜你。”壮壮端起酒杯,向他敬了一杯。还有,对不起。
少爷已经喝得有些微醺,耳朵已经开始泛红。他摆摆手,“不必叫少爷,叫我歌苓便好。”
壮壮一饮而下。
壮壮在新生报到的时候,竟发现自己的室友是知春。因为歉意,壮壮对于知春的好可以称得上舔狗,但确实上辈子对于知春的记忆只剩下那双湿漉漉的眼睛,却不知道知春的性格原来是这么的小公主。为他铺床单、打饭都是小事,偶尔知春撒娇犯懒还会让壮壮帮忙洗衣服和内裤。
偶尔,知春会试探壮壮为何会这般对自己好,壮壮摸摸头,只是露出一个笑。知春自恋,自动默认壮壮对他无条件的好是因为他喜欢自己,一开始还像只高傲的小天鹅居高临下的接受壮壮的善意,后来便像壮壮身边的黏人小狗只爱绕着他转。
到毕业时候,壮壮居然还不和自己告白,知春自动忽略了他不喜欢自己的选项,别别扭扭地红着脸跟他说自己喜欢他,希望和他交往。壮壮满脸懵,只是回了一句我只是个beta啊。这句话被知春自动理解为壮壮怕世俗的眼光,才不敢和自己开口,怕配不上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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