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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呃,做笔录?」
「今天下午,你们报社的洪主任打电话给我,说你在士林的食食客客被人打伤,会过来报案做笔录,要告对方伤害罪,请我处理,可是我已经等你等了一整个下午了,你怎麽到现在还不来?」
「蛤?」我吃了一惊,当场愣住。难怪下午在「白波坛」里,洪主任会打电话来质问我「明明叫你去告顾米晴他老子,你为什麽到现在连去警局做笔录都还没去?」原来是因为他早就先直接打了电话到文林派出所,跟所内的员警说了这件事。
可是洪主任并没有跟我讲这件事啊!职是,我根本就没有准备要急着赶去文林派出所,结果没想到该位nV警却一直在所内等我,顿时感到错愕。
於是我连忙道:「啊,阿sir,不好意思,因为我有事担搁了。」
「那你至少也打通电话来说一下啊。」nV警的声音听起来颇为不悦,「我一直在等你耶!现在都七点半了,我已经快要下班了!」
「不好意思,抱歉,抱歉。」我只能道歉。内心不禁升起一GU烦躁感,我为什麽要为了我根本就不想做的事在道歉?老实讲,我根本就没有想去控告顾雄财的意愿,我并不想惹官司。真烦。
「所以你今天没有要过来齁?」nV警问。
「嗯……因为我还没验伤,也还没向店家要到监视器画面。」我坦承,「而且我也不知道店家愿不愿意给我监视器画面。」
「那我跟你去。」nV警立刻断然道:「我们约八点十分,在食食客客见面,我们去跟店家要监视器画面,然後你自己去医院验伤,我们明天再做笔录,可以吗?」
「呃……好。」我只能这样回应。我听得出来这位nV警的意思,她是想向店家要到监视器画面後,就闪人下班,她不要再回去所里。她今天的班表大概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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