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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正养了一只狗:金色毛发,蓝色眼睛,性格温顺,聪明听话,而最关键的是,好养活。
王正说,它是一个好狗,平日里吃不完的食物,它会主动吃完;在自己不舒服时,又会主动凑上前来卖萌。
但它没有名字。
王正说,名字,是人类的特权,哪怕它再聪慧,也不过是条狗。
可惜,王正低估了它的智商。
这些年,它在不断学习着王正的行为,先是站立和行走,而后是说话和沟通。
但王正不在乎,王正始终认为,它只是一只狗。
直到它学会了理解,学会了思考,学会了家务,学会了使用工具,直到它不再满足自己是只狗的身份。
它给自己取了个名字,比休斯。
王正的命令再也无法对它生效。
比休斯告诉王正,如今颓废的他和当初只能够靠着他人的自己没任何区别,而等到自己学会了如何在社会生存的那一刻,他,也就是王正,便不再是这个家的主人。
而在那一晚,比休斯偷走了王正的钥匙,打开了房门。
3.救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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