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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时候的夏天,晴空万里,白云软乎乎地,在蓝色天空里,慢悠悠地游走。
年轻男女的小情愫,都被小心翼翼地隐藏在晴朗之下,期盼着,不知不觉的,成熟。
喜欢上郝梅梅是上个学期的事情了,宋远超一直在想着,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和郝梅梅表达自己的心意。
那个年代还是流行写情书的时候,当然也有大张旗鼓在女生宿舍楼下,弹吉他大声喊某某某我爱你的那类,只不过宋远超从来不是。
宋远超属于比较内敛型的,他的喜欢,细水长流。
年轻的时候,总是容易把喜欢当成爱,把好感当做喜欢,似乎说一句我爱你,就真的能和这个永永远远。
爱是一个十分庄重的字眼,说出来容易,做起来却并不是这样。
反正宋远超说不出来,他的情书写了整整两张纸,正反页加起来总共四面,还是誊抄到这两张纸上边的。
通篇真情实感,却从不曾提一个喜欢,只因为宋远超不敢。
对于有一些人来说,年少时的喜欢,总是小心翼翼,想要细心呵护的。
好不容易追赶上宋远超,郑天佑把那封信封递给了宋远超。
“喂,远超,你怎么丢三落四的?我看你出门之前手里正拿着这封信呢,出门的时候怎么又把它忘在桌上了。”郑天佑笑着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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