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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她日思夜想的那个男人,正从车上下来,沐浴着阳光,朝她走来。
准确的说,是往书店里边走来。
这天的方清铭没有穿军装,而是一件简单的白衬衣,最上面两颗扣子随意地解开,露出小麦色的肌肤,一条时髦水洗牛仔裤。
在那个年代,这样的打扮十分流行,大街上这样穿的年轻人数不胜数。
可只有方清铭,耀眼得让人没有办法挪开视线。
他好像是踏着阳光走来,身上自带光圈。
薛晴天赶紧把窗帘拉得更开,让书店里的光线更好。
想着方清铭估计是来拿那本书的,薛晴天快步走向柜台,把早就包装压平整好的那本书,拿出来放在柜台上面。
薛晴天从自己的包里拿出新买的香水,往身上喷了喷,又仔细理了理衣服和发型,对着镜子摆出一张好看的笑脸。
一切都已经准备好,就等方清铭走到薛晴天的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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