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徐拙用手把烧鸡撕开,然后将鸡腹腔中的鸡腿拽出来一根,拿在手中便啃了起来。
红褐色的鸡皮很好吃,口感劲道,稍稍有些韧性,加上鸡皮里面还带着一层油脂,吃起来味道又香又韧,非常有嚼头。
在好酒之人眼中,一块少鸡皮至少能下两杯酒。
虽然这话有夸张成分,但也能显示出,烧鸡皮的美味和受欢迎程度。
徐拙这会儿嚼着少鸡皮,虽然没有喝酒,但也觉得挺适合下酒的。
这不光是因为烧鸡皮很香,主要还有烧鸡皮非常入味儿,吃起来不管味道还是口感,都非常棒。
而鸡肉吃起来也非常不错。
肉质细嫩,一丝丝的非常入味,越嚼就越能品出烧鸡里面的那种香味儿。
而吃到最里面,则是一根干干净净的骨头,没有一丝肉挂在上面,甚至就连骨头,都带着卤汤的那种香气。
大概这就是传说中骨里香吧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