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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根本不用咀嚼,用舌头轻轻一抿,这块红烧肉就在嘴里融化开来。
不光肥肉这样,瘦肉也是如此。
这才是真正的入口即化呢,太完美了!
徐拙甚至有点后悔,不该这么吃的,应该把整块肉用勺子碾碎了和米饭拌在一起吃,这样才能体现出红烧肉的美味来。
一块红烧肉,也就一两出头,徐拙两口就吃了个干净。
吃完之后他意犹未尽的咂咂嘴。
完全没吃过瘾啊,不行,等会儿得去后厨再做点,一定要配着米饭吃过瘾再说,这肉实在是太棒了。
原本还不怎么想呢,但吃了一块之后,心里就只剩下了红烧肉。
桌上的其他菜品也觉得不香了。
这大概就是红烧肉这道菜的魔力吧,让人吃了还想吃,根本吃不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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