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擎苍话一说完,张辽便出了列,从盘中取出一个子弹,拉膛,咔嚓一声音,子弹入了膛中,他瞄准了猪肉。
子弹飞出,直接命中到猪肉身上,这一杆打的是猪头的部位,碰的一声,猪头被炸裂了。
张辽的枪术,让大家是啧啧称奇,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大量的训练,凡是会射箭的将军勇士,拿起枪时,枪法都不会太差。
人们这才发现,如果这枪要是打中脑袋,那威力将是可怕的存在。同时大家也在庆幸,如果自己生在敌军那里,那么将是一件极为可怕的事。
“司令,这枪果然好用,可比火枪要顺手百倍了。”
这是张辽的评价,因为一杆步枪直接省掉了不少的累赘,化繁为简,简单的东西最好用。
“很好,大家如果想试的话,我让王宗伟将这枪放到前面,并且子弹也无限供应。但你们要做一件事,就是就舒适度上讲,这枪是否合适,我希望大家都有意见,然后将意见统一到王宗伟那里,由他改进,随后生产第一批次的枪支,先生产个十万杆吧,并且给士兵装备上,还要生产出一些训练之用。王宗伟,你还要注意一点,每一杆枪都要有编码,做好管理工作,每一个编号的枪都要唯一。实行责任制,谁遗失谁就要被追责!”
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限止枪支再次被敌人利用。特别是对于子弹上保护,这一切都要秘密实行,他也做好了规划,子弹这种东西前期只给忠心之人装备。
众人应声道:“明白!”
擎苍满意的点点头后,又说道:“王宗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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