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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在很多人眼中,他只是个成功的商人,如今变成了江湖大佬,以后或许还想成为万物一切的主人。
成天从来没有这样的野心,即便是率领天骄横扫佣兵世界的时候,他也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里,总有一天要退出佣兵行列,回归成一个普通人。
只有平凡人的世界,才是完美而和谐的。
就像从前,假如没有家族的灭门惨案,他也不会走上佣兵这条路,成为佣兵之王,或许在心灵最深处,他渴望回归平淡,找回原来的影子。
“恶魔书究竟在哪里?沙漠这么广袤,你的目标是什么?是迪拜还是其他地方,你跟沙漠黑帮有没有联系?”
成天的问题一个接一个,面对戴万豪,他想知道的太多了。
毕竟,面前这个人已经搅动了沙漠的形势,让所有人不得安宁,不只是迪拜,而是整个沙漠,这里是财富的故乡,拥有它,就拥有了跟超级大国抗衡的能力。
“恶魔书是我的法宝,谁都夺不走,现在我马上就要成功。可是,世界上的人却一无所知,他们以为宝藏就是黄金钻石,谁知道那些隐藏在书里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成天停顿了一下,他想到古人早就说过:“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,书中自有千种粟。”
一切知识全在书里,所以一代一代人传下来的不是高楼大厦、黄金美食,而是一本本充满了智慧的书卷。
戴万豪这样说,就等于是继承了古人的智慧和思想,而所罗门王留给世界的最珍贵财富,就是恶魔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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