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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样也好,可以省去很多麻烦。”弗雷迪道:“不过大人,既然要同时进攻,为了稳妥起见,是否再多派一些兵?”
雷蒙摇摇头:“不,因为剩下的人,我要带去攻击塔尔斯城。”
“什么!?”这话一出,众人无不大吃一惊。
雷蒙竟然要同时攻打三座城镇,这胃口还真是大啊。以前他基本上打的都是逆风仗,虽然以少胜多看起来挺拉风,其实却是实力不如人的无奈之举。
如今雷蒙好不容易有了超过敌方的军力,自然不需要再取巧,所以他决定堂堂正正玩一把大的。
如此大胆的作风,让马库迪忍不住道:“雷蒙大人,这样会否太冒险了?不如先攻下卡瑞丁和维来,再对塔尔斯动手。”
雷蒙摆摆手:“不,现在敌人兵力空虚,又对我们的到来一无所知。趁其不备,第一波攻势将会是最有效率的。”
“这三座城镇我都想要。就像哈洛特说的,要打,干脆就给他们来次狠的。”
其实仔细想想,雷蒙此举并非没有道理,初次遭受攻击的敌人是最脆弱的,那么在兵力允许的情况下,不如尽力扩大战果。
“那么就这么决定了,明天休整一天,傍晚出发,天亮前一定要攻下各自的目标。”在又商量了一些细节后,雷蒙拍板道。
“是!”布莱斯等人轰然应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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