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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妮儿:“可不是吗,我就想着,咱们就跟着她和沈烈干,等以后去了陵城,咱们看看,在那里谈个对象,不指望找个吃商品粮的,好歹找个和咱一样能打工挣钱的。”
小姑娘们其实也都不傻,知道自己现在辛苦梳绒,大部分钱都是父母攒着给哥哥弟弟盖房子娶媳妇,以后嫁出去后,等于自己挣钱给婆家。
农村也讲究门当户对,小姑娘们现在想明白了,结婚前给娘家挣钱也就算了,好歹养自己长大,再说也没多少时候,但是结婚后,不能自己挣钱养婆家啊,好歹应该找个也能挣钱的小伙子,两个人一起养家。
农村里哪那么容易找这样的小伙子,陵城那里就好多了。
红雨和三妮儿说着自己的打算,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提起来,说冬麦命好,沈烈对冬麦好,像冬麦嫁的这才叫好,万年不变的话题,除了羡慕就是羡慕。
然而门后的王彩云听着更刺耳了,她不甘心,凭什么冬麦命好,王彩云命就不好?自己差哪儿了?
她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红裙子,便过去了茅房,去茅房里脱下了自己的裤子,然后换上了红裙子。
从茅房出来的时候,恰好她面朝西,西边的太阳落山了,天边红艳艳的晚霞像燃烧起来的火。
不远处麦地里已经收割过了,麦子晒在场院里,暴晒过后的麦香带给人饱腹的满足感。
王彩云曾经以为吃饱了就是满足,但是现在她觉得,她怎么都无法满足,除非像冬麦那样拥有沈烈。
她低头,看着自己的红裙子,如火如荼的红裙子,并不像冬麦的那样美,但她觉得,自己应该比冬麦更好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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