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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过去,原先那个不修边幅,出门背心裤衩人字拖的林锦书完全变了模样。
她身着黑白相间的掐腰连体裤,一头齐耳的闷青色短发,丹凤眼绛红唇,看人的时候眉梢一挑一扬,就显出几分职场女王的冷艳来。
“别提了,比抓了一晚上老鼠还惨。”
那两杯“日落”的威力太大,殷妙现在都还没缓过神来,总觉得头重脚轻,双脚像踩在云端似的。
“我碰到路德维希了。”
林锦书打字的手停住,不敢置信地掏了掏耳朵。
“我没听错吧,路德维希?你那位虐恋情深的哲学家初恋?”
她轻笑一声,瞬间来了兴趣,挨着殷妙在沙发坐下,轻佻地抬起她的下巴左看右看。
“在哪里遇上的?”
“就昨晚奥斯卡那边的商务晚宴,他也出席了,真是见了鬼了。”
“哟,他这是专程来华国找你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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