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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0章 人造魔药的可行性 (2 / 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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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魔药规律二:人造魔药属于三枚血脉印记的叠加形态。注:其质量、能量、属性,守恒不变。

        魔药规律三:人造魔药可以被任意宏观生命吸收。注:吸收方式未知,副作用未知。

        魔药规律四:两股不同属性的超凡力量相互碰触,会引起“崩坏”连锁反应,因此吸收魔药的生命体,其体内的超凡属性不能与魔药属性相排斥。注:这一条定律是由“神谕融合”定律总结,或许并不适用,但仍不可排除其可能性。

        做完笔记。

        苏白将钢笔放到一旁,仔细凝望着自己亲手写下的一行行小字,皱着眉头继续思索。

        由英国学者吉利亚提出的“人造魔药”理念,确实不违背九大超凡定律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......这里面还存在着一个非常矛盾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血脉印记并不同于超凡生命的尸骸。

        超凡生命的尸骸因其自带着各种超凡属性,因此可以当作制造炼金武器的原材料,甚至可以将两种不同的原材料进行融合,制造成蕴含着两种不同属性的炼金道具。

        血脉印记虽然同样蕴含着超凡属性,但是其自带着一种“不可被摧毁”的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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