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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书,有邸报、也有市井读物。
“你识字?”我问大小姐。
秀秀摇头:“我只认得几个字。”
她家里说她笨、又是个nV孩子,也没送她去念书。她靠偶尔看别人念书,学会了好几个字。我觉得这就已经很聪明了。於是讲定:她替我绣花,我一边教她识字。
原是我写几个字出来,念给她听过,让她一边绣着花一边记,结果她记得太快了,只好我拿着书念给她。我念完,她基本那几个字也记住了。可是她要认字,眼睛就要看着字,就影响了绣花。我抱怨:“哎哎,这就g不成活了!”
她也觉得不合适,难过的把头低下去。
我问她:“不喜欢绣花麽?为什么喜欢认字?”
她道:“绣花,太慢了。同样要表达一个意思,绣花最慢,画画还快些,更快是写字。”
这话有趣。我问她:“那你学会了字,想表达出什么意思呢?”
秀秀怔了怔,没有回答,又难过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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