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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缺少了一个要素,文化。林随意翻动自己手边的《弗里兹史诗》——塞雷斯送来的,一本记载了弗里兹历史、地理、民俗的口述文学集。
思及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更愿意为情怀买单,林打算为这座城亲手创造一个背后的故事,至于故事的内容——翻到了,“发狂的勇士在一堵堵墙壁之间来回游荡”,那就这么愉快决定了,这会是一个关于战胜了迷宫的勇者故事。
“埃伊颂前去讨伐地底怪物的路上,遭遇哭泣阿萨族少女的求助,侍奉魔王陶洛斯的侍者肆意抓走渔村中的青壮年,敢于反抗的年轻人都迷失在古怪的黑暗里。埃伊颂一路布下金色羊毛线抵达迷宫深处,杀死了魔王陶洛斯,再循着这根金线抵达出口,最终离开迷宫。”塞雷斯轻声读出羊皮纸上的内容,新干的字迹雅致悦目,他在心中将这字迹用剑士的行事风格细细比较,面上适时露出些茫然神色,“劳驾,我的属下是干了什么冒犯您的举动吗?”
“咳、塞雷斯你要理解,大众眼中魔族是邪恶的存在。”
林清了清嗓子,放宽神色诱哄他。
“主,我不得不提醒您,威涅水道广布,这里可没有克里特迷宫。”
“那就建一个出来。”林轻松的口气令塞雷斯面上的疑惑真实几分,面前红发的剑士只是挑挑眉,神情慵懒随意:
“借你手底下骷髅一用。”
夜色深沉,威涅渔村灯火寂灭,正是夜深人静、好睡觉的时候。
“离日光升起还有三个希伦时。”红发的剑士站在高处,俯瞰整个地底的骷髅军,薄唇吐出毫不留情的命令,“现在,跑吧。”
一声令下,特制的光照术运行起来,找寻每一个可活动的亡灵生物。一具具骨头架子喧闹着四散奔袭,眼中干枯无望,脚掌骨迈在未被开垦的大地上吱呀吱呀跑得飞快。
“天杀的是谁令这个恶魔想起了我们的存在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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