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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六十六章 利,即是原则 (5 / 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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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「哪里哪里……对了,先前送出去的那三万八千两银子,是替黄公送的,给小当家的那三万两,则是鄙人的一片心意,这是两件事,不可混为一谈。所以小当家尽管放心,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,绝对不会有第三人知晓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苏熙贵很会来事。

        都说了,我这是把黄瓒的罪证放到你手里,将来你觉得黄瓒尚书当得不好,你随时拿今天行贿朝中大臣的事来翻旧账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也说明了,三万两是给你的,跟黄瓒行贿无关,都没有第三人知晓,那意思是连黄瓒那边都不告诉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苏熙贵如此就等于是告诉朱浩,我是你的人,我对黄瓒只是礼数上尽最后的责任,无论黄瓒当不当得了尚书,我以后的靠山就是你朱浩,黄瓒已是过往云烟。

        朱浩笑道:「说得我都要好好掂量一下,这三万两银子该不该收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苏熙贵一听急了:「您可一定要收,要是觉得不够,回头再送一份来,这朝堂,马上就要变颜色了……鄙人说的不是改朝换代,说的是这朝堂的当家人,要从姓杨的,变成姓朱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 朱浩笑道:「你这话大不敬啊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呵呵,鄙人说的是国姓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苏熙贵为自己的话找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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